《立博体育产业招商优惠政策三十六条》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充分依靠特色资源,重点突出优势产业,大力拓展招商渠道,强力推进对外开放。但是在日常招商引资过程中,由于没有出台统一规范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使得各部门在项目洽谈过程中无法为客商推介较周边县市更具吸引力的政策环境和招商门槛,大大挫伤了引资者及投资者的热情和积极性,致使优质项目不能及时落户。为此根据《湘西州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州政发〔2020〕1号)文件中“支持县市区或园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土地价格、财政支持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县实情,制定更具体、更全面、更具实际操作性、更吸引优质投资企业,进而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起草依据
《立博体育产业招商优惠政策三十六条》主要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商投资(〔2021〕1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湘西自治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意见》(州政发〔2017〕12号)、《湘西州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州政办发〔2018〕25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州政发〔2020〕1号)、《湘西自治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州政发〔2021〕5号)、《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州政发〔202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为吸引更多企业投资凤凰,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县商务局认真组织开展前期工作调研,通过认真学习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实地学习其他县市学习招商优惠政策,结合我县已出台的《关于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的意见》(凤办〔2017]31号)、《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凤政发〔2018〕17号)、《关于印发 《凤凰工业集中区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十八条》的通知》(凤工发〔2019〕8号)及县域发展实际,在分管副县长指导下,与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局、县科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产业开发区等职能单位经过多次会议研讨,共同起草了《立博体育产业招商优惠政策三十六条》,并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立博体育产业招商优惠政策三十六条》整合了我县现有相关政策,并借鉴省内其他县市的优惠政策,整合的优惠政策主要考虑到企业投资体量、投资类型以及后期运营创建等几个层面,主要目的是吸引不同类别的企业在落地前更好的洽谈。
四、主要内容
优惠政策共有11大类36条,从土地、税收、人才、品牌创建等方面进行梳理,细化了招商优惠政策,并在农业、工业、文旅、商贸流通、外商投资、外贸壮大、总部经济等重点产业及领域进行了明确政策支持,进一步拓宽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的行业类别,为形成人人招商的提供了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