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9月25日,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全面总结第三届理事会工作,审议重庆市警察协会章程修改草案、会员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选举产生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届组织机构成员。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明朗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明朗同志向重庆市警察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表示祝贺。他指出,警察协会是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组织及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社会组织,兼具人民警察和社会组织双重属性,协会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安部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就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印发意见。全市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更加自觉地把警察协会工作纳入到公安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以协会工作的新作为助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胡明朗同志强调,要着力推动警察协会工作彰显新担当新作为。要切实抓好警学理论研究,分类建立调研人才库,多开展有精度、有深度的调研,更好服务警务决策和基层实战。要全力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当好民警执法的“坚强后盾”,同时要倾听基层呼声、反映民警诉求,当好民警的“娘家人”。要拓宽学术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参与立博体育举办的国际国内警界学术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警察协会和有关社会团体、科研院校的交流,在互学共鉴中推动警务实践创新发展。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借助社会力量,形成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合力,积极开展警察公益活动,会同相关部门讲好公安故事、发好公安声音,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胡明朗同志要求,要大力加强各级公安机关警察协会建设,坚持政治建会、从严办会、开放兴会,努力打造高素质过硬协会干部队伍。各区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不断推动重庆警察协会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召开市警察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和财务报告、《重庆市警察协会章程修改草案》,投票表决了《重庆市警察协会会员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审议稿)》《重庆市警察协会选举办法(审议稿)》,推荐了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届组织机构成员,选举了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监事。第二阶段召开市警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了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根据投票选举,罗勇等13名同志当选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罗勇同志当选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届会长,陈江渝同志当选第四届常务副会长,黄崇斌、孙明、李永利、朱必恩、顾毅、郭轶6名同志当选第四届副会长,郭轶同志兼任秘书长。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勇主持大会。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周利民和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程效出席会议并作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届组织机构成员推荐情况说明。
重庆市警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及会员代表参加会议。